Product category
1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食用農產品快檢室(以下簡稱“快檢室")建設運行的基本原則,包括建設原則、儀
器設備、人員培訓、信息公示、考核內容、檢測項目類別、快檢室運行管理等要求。
本文件適用于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商場超市、社區生鮮店等主體的快檢室建設運行。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適用于本
文件。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6297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T 21720-2008 農貿市場管理技術規范
GB/T 35873-2018 農產品市場信息采集與質量控制規范
GB 50011 建筑抗震設計規范
GB 50016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GB 50189 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SB/T 10919-2012 農產品批發市場檢測室技術規范
3 術語和定義
3.1
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 centralized trading market for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銷售食用農產品的批發市場和零售市場(含農貿市場)。
3.2
快檢室 edible agricultural products quick inspection room
對食用農產品安全質量進行快速定性或定量檢測的檢測點。
3.3
數據歸集監管平臺 data collection and supervision platform
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過信息化手段,對轄區內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監管的系統軟件平臺。
3.4
快速檢測 rapid detection
檢測人員利用儀器、設備、試劑等相關快檢裝備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進行快速檢測和篩查的行為。
4 建設基本原則
4.1 選址原則
快檢室盡可能建設于市場的出入口處或醒目位置,原則上室內面積不少于10 m 2 ,如不能按上述原
則選址,應當在上述地址設置指示引導牌。快檢室應與其他場所有效隔離,避免快檢室內外部間的交叉
污染和相互干擾。
4.2 建設原則
4.2.1 快檢室建設工程應遵守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因地制宜、經濟合理、方便使用。
4.2.2 快檢室建筑設計防火、防震等要求應符合 GB 50011、GB 50016 的相關規定。
4.2.3 快檢室節能設計、節水要求應符合 GB 50189 的相關規定。
4.2.4 快檢室廢棄物的排放應符合 GB 8978、GB 16297 的相關規定。
4.2.5 根據建設目的,對快檢實驗室擬對重點建設的檢測能力進行確定。承建機構也可根據擬匹配的
重點檢驗項目進行配置。
4.3 布局原則
4.3.1 快檢室內部裝修應布局合理,基本設施完善。
4.3.2 快檢室內部裝修應劃分檢測區與非檢測區。
4.4 內部裝修
快檢室內部裝修應統一,內部裝修要求按附錄 A。
4.5 外觀形象
4.5.1 快檢室外觀設計標識應統一。
4.5.2 快檢室應在快檢室外墻醒目位置設立快檢室信息公示牌。
4.5.3 快檢室門頭形象及信息公示牌應統一樣式,具體樣式按附錄 B。
5 儀器設備
快檢室儀器設備包括辦公設備、基礎設施、前處理設備及快速檢測儀器,儀器設備應納入快檢數據
歸集監管平臺管理。快檢室儀器設備基本配置要求見附錄 C。
6 人員培訓
檢測人員應經培訓合格后上崗。培訓課程包括實驗室安全、技術法規以及檢測技能、檢測人員安全
防護等。
7 信息公示
7.1 在快檢室附近醒目位置設置信息公示大屏,公示內容應包括每日檢測信息、市場主體信息、食品
安全政策法規、創建宣傳等內容。
7.2 檢測數據信息包括檢測結果和不合格處置情況,公示應統一規范,兼顧實時數據與風險預警。
8 考核內容
8.1 檢測室的運行管理及檢測人員專業技能由檢測室所屬的上級管理部門或由上級管理部門委托具備
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考核。
8.2 快檢室運行管理考核包括:檢測人員著裝、檢測人員出勤、快檢儀器設備維護、試劑耗材管理、
樣品留存、公示設備管理、環境衛生、臺賬資料等。
8.3 檢測人員專業技能考核包括:樣品采集、檢測操作規范、不合格產品處置等。
9 檢測項目類別
9.1 項目類別
快檢室應包含但不限于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瘦肉精、違禁/*添加等檢測能力。具體檢測項目
類別及其所包括的檢測項目見表 1。
9.2 項目設置
快檢室檢測項目設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a) 充分滿足監管任務要求;
b) 考慮不同季節特點、不同農產品特點及節假日市場交易等情況;
c) 考慮農產品類別和風險等級;
d) 每天快檢的批次數應根據市場規模合理確定;
e) 擴大品種覆蓋率,畜禽肉類抽檢批次不低于總批次的 10%,水產品抽檢批次不低于總批次的
10%,適當提高豆制品、糧油干貨等的抽檢比例。
10 快檢室運行管理要求
10.1 運行制度
10.1.1 建立快檢室運行管理體系,設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
10.1.2 建立健全快檢室運行管理制度(包括人員業務培訓、人員工作職責、檢測操作流程、不合格樣
品處置、檢測信息公示、儀器設備使用維保、試劑領用登記等),嚴格執行快檢室運營管理制度,確保
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10.2 檢測人員
檢測人員配備要求:
a) 檢測人員具備一定理論基礎和實際操作能力,經培訓合格后的相關從業人員;
b) 檢測人員每年接受不少于 20 學時的培訓;
c) 每個快檢室配備不少于 2 名相關的采樣檢測人員。
10.3 檢測流程
10.3.1 采樣時間
宜在交易高峰前進行。
10.3.2 采樣方式
依據食品安全檢測監管系統發布的檢測計劃執行樣本的采樣,當市場商戶實際情況與系統發布的計
劃不一致時,采樣人員應確定當天采樣數量、檢測項目、樣品品種后,按照月度商戶全覆蓋原則進行采
樣。采樣樣品應外觀新鮮、無腐爛霉爛,采樣量應不少于樣本檢測前處理量的 3 倍。采樣完成后當場封
樣編號,商戶攤位簽字確認。
10.3.3 樣品檢測
及時進行樣品前處理,按規范操作程序和步驟進行檢測,嚴格按照所檢品種的操作流程開展檢測,
當天抽取的樣品應于當天完成檢測。
10.3.4 不合格處置
對快檢初檢結果表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立即開展快檢復檢。檢測結果判定為不合格的,
應立即通知市場經營戶。市場經營戶無異議的,市場主辦方應當要求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當場銷毀或
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過程拍照留檔;經營者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檢測結果起 4 小時內申請
復檢。復檢應由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執行,復檢期間,被復檢人暫停銷售,復檢結論仍不合格的,
復檢費用由復檢申請人自行承擔。復檢不得采用快速檢測的方法。
10.3.5 結果公示
檢測結果應按要求公示。
10.3.6 檢測數據
檢測數據自動上傳到數據歸集監管平臺,檢測人員嚴禁修改或偽造檢測數據。
10.3.7 資料保管
檢測工作中形成的數據資料、工作制度、統計報表等資料應分門別類,定期存檔,存檔時長不少于
6 個月。
10.4 樣品留存
10.4.1 留樣樣品應依據樣本類別及性質,在不破壞樣本原本狀態及不被污染的原則下,按適當的保存
條件妥善保存。
10.4.2 檢測結果為陰性的,留樣時長不少于 24 小時;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樣品保存至后處置結束。
10.5 試劑耗材管理
試劑耗材實行領用登記制度。檢測人員應妥善保存、定期檢查,不應使用過期試劑開展檢測工作,
保存試劑耗材的領用登記記錄。